長春新區(qū)人民法院/供圖
節(jié)后復工第一天,長春新區(qū)人民法院的全體法官干警就已經調整好狀態(tài)投入到有序的工作中。上班第一天,該院民事審判團隊便成功調解兩起案件。
在第一起案件中,原告從被告處采購設備,但被告一直未能交付設備。后雙方簽署終止協議,被告亦未履行協議,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被告返還設備預付款及支付違約金。
法官與被告取得聯系,向其釋法明理、闡明利弊,但被告身處江蘇,短期內無法到庭參加訴訟。為了節(jié)約當事人的成本與時間,在征得原、被告雙方同意的前提下,法官果斷決定利用互聯網庭審、電子送達等線上方式“隔空”調解本案。
最終,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,并對該院的積極作為表示感謝。
在第二起案件中,甲駕駛的貨車與乙駕駛的貨車相撞,甲負事故主要責任。乙經治療死亡,乙的四名繼承人將甲、甲所在的運輸公司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賠償。
各方當事人歷經一審、二審、重審,矛盾非常尖銳,被告在之前的庭審中已經申請鑒定。庭審結束后,法官并未放棄實質性化解矛盾、節(jié)約當事人訴訟成本的初衷,仍與各方積極溝通,耐心勸解。
經過法官數十次電話調解,各方當事人終于形成一致意見,由劍拔弩張變?yōu)槲帐盅院,并在?jié)后第一天趕來該院現場簽訂調解協議。
新的一年,該院將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工作,早計劃、早安排、早落實,不負春光起好步,立足崗位開好局,奮力實現全年工作目標。(金喬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